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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在全国农村水利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3-04-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全力推动农村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

—在全国农村水利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

2013年220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的总体要求,总结2011年以来的工作,分析农村水利改革发展形势,部署2013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利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1年以来农村水利工作取得的成效

  2011年以来的两年,农村水利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夯实农业稳定发展基础、实现全国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供了坚实基础与重要支撑。

  第一,农村水利建设投资总量和增幅前所未有。中央有关部门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不断加大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农村水利的投入力度。同时,各地及时细化和落实各项增加投入的政策,农村水利建设投资大幅增加。据统计,2011年7月至201212月,全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67亿元,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及统筹已成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和渠道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了省级水利投融资平台,通过财政贴息、银行债券融资、招商引资等方式,增加了农村水利建设使用金融资金规模。水利部出台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农村水利投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2011年、2012年两年中央农村水利总投资达到1033.61亿元,相当于“十一五”中央农村水利投资总和,2011年、2012年投资分别是“十一五”年均投资的2倍和3倍。近两年地方农村水利建设投资增幅也超过了50%。

  第二,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数连创新高。全面实施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2011年解决6398万农村居民和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2012年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人口首次超过7000万,再创历史新高,两年累计解决规划人口的44.6%。全国农村集中供水受益人口比例由2010年的58%提高到2012年的68%。山东、甘肃、江苏、湖北、陕西、江西、广东等地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明显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用地和税收优惠政策全部出台,据测算,三项政策落实可降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成本12—15%,“十二五”期间仅税收减免将超过80亿元。到2012年底,全国83%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通过合理划定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加强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加快建立完善水厂自检、县域巡检、卫生行政监督相结合的水质管理体系,农村供水水质卫生合格率不断提高。

  第三,灌区配套改造与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成效显著。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两年来对规划内的304处大型灌区实施了节水改造,又有75处大型灌区完成规划投资任务,目前规划内的434处大型灌区已有155处完成规划投资任务,累计安排改造资金的重点中型灌区达到661处。同时,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新开工了一批大型灌区。两年完成69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规划投资任务,纳入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实施方案的251处泵站,有101处完成规划投资任务。两年来,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新增恢复灌溉面积75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3793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63亿公斤。

  第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加快实施第一、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启动实施第三、第四批重点县建设,重点县总数达到1650个县次,基本覆盖产粮大县和农业大县并向牧区大县延伸,实现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由分散投入向集中投入、由面上建设向重点建设、由单项突破向整体推进和由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全面提升了县域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水平。同时,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内容向农村河塘清淤整治、一般中型灌区改造等拓宽,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范围由西南地区扩大到西北地区。通过项目带动、以奖代补等,调动了地方政府和群众大兴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两年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投资、农民投入工日、投放机械台班和完成土石方以及其他主要效益指标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最好的两年。

  第五,节水灌溉蓬勃发展。坚持把节水灌溉作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以东北、西北、华北等区域为重点,通过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倾斜、实施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和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等项目,两年落实中央投资150多亿元,调动了地方政府、部门、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和农民增加高效节水灌溉投入积极性2012年全面启动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开局良好,年度8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开展了西北、华北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的前期工作。同时,通过建立部级协调、对口援助等机制,注重因地制宜,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把水资源分析、工程设计和设备与工程质量关,发挥了科技支撑作用。两年全国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600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00万亩。

  第六,管理改革不断深化。2011年分别在湖北、宁夏分南北两片召开现场会推动基层服务体系建设,2012年又在江苏召开推进会,对贯彻水利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文件,其中辽宁、安徽、河南、湖北4省已基本完成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任务。2011年以来,全国新增、恢复基层水利站6217个,新增农民用水户协会近2万个,对2000多支县级抗旱服务队能力建设给予了扶持。北京、江苏、山东、浙江等地将管理和服务延伸至村级,实行村级水管员制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三项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推广,陕西、河南等采取“一个办法管到底、一个机构统到底、一个制度用到底”,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农村水利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加快完善,依法监督管理明显加强。在强化建设项目行业监督管理的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审计、稽察,强化整改落实、绩效考核和奖优罚劣,督促各地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行为。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江苏、浙江、湖北、安徽、辽宁等省落实财政对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适当补助政策取得新进展。

  第七,社会协同大兴农田水利形成良好氛围。在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强力指导和推动下,各有关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切实把农村水利作为加强和支持的重点对象,从财政、金融、税收、土地、价格、宣传等方面全方位加大支持力度,各项配套政策相继出台,形成了加快推进农村水利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农村水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保障粮食安全和饮水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总的来看,我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还很薄弱、还不牢固。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要求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把水利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四化同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快农村水利改革发展将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一)加快农村水利改革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农村水利工作解决的是人民群众的“吃饭”、“喝水”问题,这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尽管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历史罕见的“九连增”,其他主要农产品也大幅增产,但我国农产品供求仍处于“总量基本平衡、结构性紧缺”的状况,农田水利建设滞后是其中严重的制约因素。全国还有部分水土条件具备的耕地未能兴修灌溉设施,现有农田水利设施不配套、老化失修问题严重,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仍很突出。“十二五”规划任务中还有约1.7亿农村居民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对此,我们要加倍努力,使这些问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得到解决。

  (二)加快农村水利改革发展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举措。农业是我国第一用水大户,农业用水短缺与用水效率较低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农业用水总量控制、灌溉用水效率提高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推进节水灌溉,是提高灌溉用水效率、保障农业用水的最有效途径。尤其是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影响不断加剧,全国农业年均因旱成灾面积2.3亿多亩。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不仅是缓解我国水资源供需矛盾的重要举措,而且也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加快农村水利改革发展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强调要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水是生态环境的主要控制性因素,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和基础保障。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我国农村水系紊乱、河道堰塘淤积堵塞、水质污染恶化,以及地下水超采和生态用水被挤占等问题突出,不仅直接威胁着广大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也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农村水利建设,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要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统筹做好水土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结合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与新建,着力推进现代生态文明灌区建设;水资源短缺和生态脆弱地区严禁超采地下水扩大灌溉面积;加强大规模渠道防渗及节水后区域生态环境影响、地膜覆盖薄膜回收和残留降解研究及监测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要依托农村水利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农村水系治理、河道清淤疏浚、山丘区山塘整治、水污染防治等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农村水环境和用水条件,建设美丽乡村。

  (四)加快农村水利改革发展是适应农村变革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正发生深刻的变化,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就业,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益发明显,农业比较效益持续偏低,农民投入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不断下降,农村水利组织难、投入难、管理难等问题更加凸显,农村水利专业化施工建设、专业化维护管理的趋势和要求也越来越明显、越来越紧迫。我们要针对农村形势的新变化,通过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有效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准公益性专业服务队伍,提升农村水利管理水平;通过多渠道落实农村水利工程管护经费,推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农村水利工程正常发挥效益,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水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任务,以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为根本措施,以加快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要保障,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强化管理,确保“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任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基本覆盖农业大县,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十二五”期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1.5亿亩,其中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到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

  三、全力完成2013年农村水利工作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农村水利“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关键性的一年。我们要按照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要求,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强化管理,创新机制,扎实做好2013年农村水利工作。

  一是努力增加农村水利投入。积极争取增加农村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专项投入,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节水灌溉、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规划实施资金需求。用足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政策,督促各地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足额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强化省级统筹,做好2012、2013年度中央统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并跟踪使用效果。依托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加大农田水利资金统筹整合力度。通过财政以奖代补、奖补结合以及财政贴息、中长期政策贷款等方式,扩大农村水利使用金融资金规模。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切实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电用地税收优惠政策;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资金部分用于工程运行维护政策,总结推广部分省份省级财政以奖代补用于工程维护、骨干工程水费财政转移支付、建立县乡农田水利工程维护专项资金等经验,加快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财政补助政策;努力通过中央财政补助、加大地方财政投入等渠道,落实好灌区、泵站管理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促进农村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二是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再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开展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试点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供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集中供水覆盖率和水质合格率。完成大型灌区总体可研审批工作,强化前期工作,全年再完成50处大型灌区、190处中型灌区和50处大型灌排泵站的规划投资任务。启动实施第五批重点县,实现重点县基本覆盖农业大县。继续支持“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加大雨水集蓄利用、农村河塘清淤整治等工程建设力度。支持1-5万亩中型灌区配套改造,充分发挥骨干水源工程效益。依托政府组织发动、财政资金引导、农村水利重点项目带动,充分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按期完成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

  三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把贯彻《国家农业节水纲要》与完善和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牢牢把握影响农业用水效益和效率的关键环节,因地制宜,因水而宜,切实落实各项农业节水措施。多方筹集资金,着力推进重点区域、主要农作物的集中连片、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确保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2013年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00万亩,完成西北、华北等重点地区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建设前期工作,启动西北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开展国家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片区)创建活动。继续推进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强化节水灌溉专家一线对口技术指导和培训。完善高效节水灌溉设备和产品标准体系,推进产品认证制度。协调质监部门加大节水灌溉设备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生产和销售企业售后服务的监管。支持研发适合中国国情的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推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装备的综合集成与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四是切实加强农村水利项目监管。修改完善农村水利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重点是进一步明确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前期工作程序;进一步扩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范围,调整建设标准和目标。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等专项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大型灌区、灌排泵站前期工作审批、地方建设资金落实和工程验收情况,组织开展后评价。配合审计、稽察、财政等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项目的审计、稽察,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限期落实整改。狠抓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强化行业管理功能,实时掌握项目建设动态,建立和强化农村水利月报、季报制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各地落实投资、加快进度。强化年度建设任务的绩效考核、奖惩兑现。

  五是加快农村水利改革创新。按照水利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强督查督办,保证2013年底前完成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任务。研究提出指导和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抗旱服务队、高效节水灌溉设备维修服务队等准公益性专业服务队伍建设。编制灌溉试验站建设规划,提出加强灌溉试验站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坚持工程节水改造、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建设和推行终端水价同步推进,结合工程建设加大试点示范工作力度。加快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六是扎实做好农村水利基础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一些地区实践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加快推进《农田水利条例》立法工作,加强农村水利政策研究和体制机制创新。上半年完成《全国灌溉发展总体规划》、《全国牧区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继续推进《国家灌区监测系统》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农村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大农村水利宣传培训力度。完善流域机构农村水利管理规划,进一步发挥指导流域内农村水利工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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